新疆商标注册成功后的注意事
1、企业商标注册完成后,三年内未使用,存在被注销的隐患。 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,企业在申请完成后三年内未申请商标的,任何企业或者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注销商标注册。 因此,商标在获准注册后应尽快使用,并注意保存商标申请证据,以免损害合法权益。 可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包括**、合同(或协议)、广告用品、包装、产品检验报告、商标印刷证明材料等(包括产品说明书、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、产品报关单) 表格等)。
2、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改变过度商业商标使用的商标标识,并应与当时申报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。 在很多公司的申请过程中,我只是希望自己无论如何都能成功注册,所以我会随意添加一些变化的主题,比如把简体中文变成繁体中文,或者一次又一次地出现新品种。 在依照商标法成功申请商标的过程中,只能按比例进行调整,不得擅自更改商标的文字和图形。 如果更改,将与他人商标相似,仍可能遭遇商标侵权。 所以要小心!
3、变更公司信息地址,应提前提出商标变更申请。 商标法规定应当另行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称、地址或者其他通知的,商标局应当责令商标注册人限期变更或者注销其注册商标。 因此,每当您的公司地址或信息发生变化时,请记得提前申请商标变更。 不是变更商标,而是您公司的所有商标都会随着公司信息的变更而变更,商标也将申请变更,否则视为放弃变更。 注:如果没有变化,对公司有什么影响? 商标方申请必须按照相关规定,按不同类型提交,经批准后方可应用于产品或服务范围。 未经许可,扩大注册商标的适用范围,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,均构成侵权。
4、商标续展申请的有效期为商标有效期届满后10年。 如需继续使用该商标,必须提前一年申请续展注册。 如果您无法在此处提交申请,商标局可以给您六个月的宽限期。 如果不申请宽限期,注册商标将被注销。
5、警惕边踢等恶意行为,尽快提出异议。 商标的价值通常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申请过程而增加。 此时,公司应注意他人使用的商标产品或服务。 这些产品或服务有可能给群众造成混淆,避免被他人恶意抢注,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 发现他人恶意注册的,应当在注册商标公告期内及时提出异议申请。
注:异议期仅为3个月。 如果您错过了异议期,其他人拿到了商标注册证,那么在损害您公司的声誉或市场经济的情况下,将很难引起纠纷。
6.商标使用许可备案。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,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。 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,并予以公告。 未经备案,不得对善意第三方使用商标许可。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,并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原产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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